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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农科基地统一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5年11月09日 00:00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农科基地统一管理方案(试行)

儋州校区农科基地, 长期以来由三个涉农学院及园林公司分片管理,各自独立使用,目前的利用现状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严重不相适应,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为了更好地利用儋州校区农科基地土地资源,建设符合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需要的开放型农科基地,学校经过多次调研和讨论,决定对儋州校区农科基地进行统一管理。

一、功能定位

儋州校区农科基地的功能定位为:教学科研实训基地;科研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开放型农业科技服务示范中心。在全面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 能开展面向省内外的农科项目及学生实训服务。

二、机构与人员

儋州校区农科基地委托园林公司管理并成立儋州校区农科基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园林公司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校内为管理中心,对校外为经营公司。管理中心隶属儋州校区管委会。管理中心主任由儋州校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同时任园林公司法定代表人; 园林公司可按公司法规定向校内外聘任园林公司总经理(拟聘人选应事先报学校审批)。农科基地原有分属各单位的在编人员原则上转为园林公司或管理中心人员,学校保留其原有身份不变。今后按照任务需要增加的人员,可在校内人员中调配或由园林公司直接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园林公司财务由学校财务代管。 公司财务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园林公司和管理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年 12 月向学校正式书面汇报一次。

三、主要任务

(一)管理和规划

有效整合现有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使用功效,打破原来学院分块划地的做法, 集中区域安排实践教学, 提高资源共享率,防止重复建设,打造基地教学、科研、生产、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中心。统一规划利用。基地规划为三个功能区,包括实践教学区、科研实验区、科技成果转化区与社会服务区。各个功能区的区域规划及功能,由管理中心提出,报学校批准后实施。保障土地安全。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协调,在充分利用的基础上,绝对保证农科基地资源的安全,落实控制权和使用权。

(二)教学科研服务

教学保障。通过对基地土地的科学规划和管理,优先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对基地土地、设施、资源等需求,确保学校教学任务的完成。 教学任务由学校职能部门下达, 为了做好衔接, 教务处、研究生处应定期(学期或学年)与管理中心协商,结合资源实际情况,确定实施计划。科研服务。校内单位及个人因科研工作需要使用基地资源的,由项目单位或个人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根据资源情况及项目性质筛选安排,管理中心对科研用土地及资源占用收取资源使用费,收费标准及实施办法由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三)对外经营服务

在优先满足学校的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园林公司可利用学校委托其管理的资源及公司自有技术等,对校内及社会提供服务,开展经营活动。园林公司应该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利用各种市场机会,壮大实力,不断完善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及服务能力,争取在该领域形成自己的社会品牌和影响。

四、运行保障机制

基地按照学校统一管理、管理中心具体运作的模式运行。学校将根据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发展需要,对农科基地设施建设进行支持。基地内的大型设施建设、基础条件设施建设、重要工程项目建设等,由管理中心提出建设计划,按程序报学校批准,由学校投资建设,以保证农科基地设施的完善、功能的完备。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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